扬子晚报网9月13日讯(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正公 乔西) 9月12日下午,在灌南县城世纪华城和碧桂园两小区分别做电梯井和水电安装工程的两个小老板,采用跳楼要挟的方式向发包方讨要工程款,造成小区居民围观,导致小区道路堵塞,居民恐慌。两小老板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分别被灌南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和5天的处罚。
当天下午3时46分,灌南县公安局桥西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居民孙某报警,称在世纪华城小区某号楼做电梯井工程的周某才,因讨要工程款未果欲跳楼轻身。所长王亮闻讯后带领民警王春林火速赶到现场,发现周某才站在六楼顶边缘情绪激动地说:“手下六七个工人等着工钱过节,今天发包方杨老板不支付3.5万元工程款就跳楼不活了。”引起了数十名居民围观,造成小区道路交通堵塞。
见状,民警一边与周某才进行悉心交流,稳定其情绪,劝其下楼共同想办法,一边联系发包方老板杨某,要求其兑现工程款。见杨某只送来1万元,周某才不予接受,民警迅速让派出所送来2.5万元先期为杨某垫付。这时,周某才见工程款到位,方才放弃轻生念头下了楼。因其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派出所依法作出对其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当晚8时30分左右,灌南县公安局桥西派出所又接到一起类似报警,报警人徐某称,他在碧桂园小区做水电安装工程的小老板周某飞手下做工,8时18分在某号楼12楼向周某飞讨要工钱时,发现周某飞因发包方老板沈某2.6万元工程款没有发放到位,从12楼爬到18楼楼顶准备跳楼轻生。所长王亮接报后带领民警王春林又火速赶到现场,对周某飞进行耐心劝说,并让情绪逐渐稳定的周某飞跟随民警到派出所协调处理。后经民警努力,沈某当场支付了6000元,承诺其余部分中秋节后付清。由于周某飞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派出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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